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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

发布时间: 2021-08-17 12:01:32

Ⅰ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每月结转如何做分录

012年,财政部印发了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新制度将原期末按年结转,变为按期结转,进一步规范了事业单位账务处理,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了事业单位健康发展。现以高中学校为例,对事业单位期末结转的账务处理进行探讨,以期对同仁有所裨益。
一、财政补助资金收支期末结转的账务处理
高中学校的财政补助收入主要是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补助和专项资金等项目支出补助。“财政补助收入”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由此而形成的支出为财政补助支出,应在“事业支出―基本支出”和“事业支出―项目支出”下设置“财政补助支出”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期末需将“财政补助收入”和“事业支出”中的“财政补助支出”部分的发生额转入“财政补助结转”科目。
(一)期末账务处理:
1.基本支出的账务处理:
(1)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收入结转
借: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
贷: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
(2)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支出结转
借: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
贷:事业支出―基本支出(财政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的账务处理:
(1)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收入结转
借:财政补助收入―项目支出
贷: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
(2)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支出结转
借: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
贷:事业支出―项目支出(财政补助支出)
(二)年末账务处理:
1.“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余额是财政补助收入中的基本支出补助收支形成的,一般都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所以无需进行额外的账务处理。
2.“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余额是财政补助收入中的项目支出补助收支形成的,应根据资金性质分析处理,符合财政补助结余性质的应转入财政补助结余,需上缴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或注销财政补助结转额度的,按规定上缴或注销额度。
(1)符合财政补助结余性质的
借: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
贷:财政补助结余
(2)按规定需要上缴或核销结余资金的
借:财政补助结余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3)按规定上缴或核销结转资金或额度的
借: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二、非财政补助资金收支期末结转的账务处理
高中学校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主要包括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它收入。根据规定,期末需对非财政补助收入进行分析,对本期发生额中的专项收入及相应形成的专项支出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对本期发生额中的非专项资金收入及相应形成的支出转入“事业结余”。
(一)期末账务处理:
1.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账务处理
(1)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收入结转
借:事业收入―非专项资金收入
上缴补助收入―非专项资金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非专项资金收入
其他收入―非专项资金收入
贷:事业结余
(2)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支出结转
借:事业结余
贷:事业支出―基本支出(其他资金支出)
―项目支出(其他资金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其他支出―非专项资金支出
2.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的账务处理:
(1)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收入结转
借:事业收入―专项资金收入
上缴补助收入―专项资金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专项资金收入
其他收入―专项资金收入
贷:非财政补助结转
(2)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支出结转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
贷:事业支出―项目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
其他支出―专项资金支出
(二)年末账务处理
1.“事业结余”余额是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收支形成的,应转入“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进行处理。
借:事业结余
贷: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或做相反分录。
2.“非财政补助结转”余额是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收支形成的,应根据资金性质分析处理,需缴回原拨款单位的,按规定上缴,留归本单位使用的,转入“事业基金”。
(1)需缴回原拨款单位的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
贷:银行存款
(2)留归本单位使用的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
贷:事业基金
三、经营收支期末结转的账务处理
经营收入是指学校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的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其相应发生的支出为经营支出。根据规定,期末应将“经营收入”和“经营支出”科目本期发生额转入“经营结余”。
(一)期末账务处理:
1.经营收入结转 借:经营收入
贷:结营结余
2.经营支出结转
借:经营结余
贷:经营支出
(二)年末账务处理:
1.贷方余额结转
借:经营结余
贷: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2.借方余额,为经营亏损,不予结转。
四、“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年末结转的账务处理
“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核算本年度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年末若为贷方余额,应按规定上缴税金、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后转入事业基金,若为借方余额,则直接转入事业基金。
(一)计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借: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贷:应缴税费―应缴企业所得税
(二)按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借: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贷: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
(三)转入事业基金
借: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贷:事业基金
或做相反分录。

Ⅱ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Ⅲ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刑事单位的财务规划,一般都是用一个闺蜜或者一个财经误报的人进行管理的。

Ⅳ 最新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应冲减进项税金的计算公式调整为: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的纳税处理,比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税法规定,公司取得的与销售数量有关的任何返利,无论是货币性资产还是实物资产,都要按照规定冲减当期进项税金。如果取得的返利是实物资产,应按照发票票面价值或货物的公允价值(无发票的实物),按照规定的计算公式转出进项税金。账务处理为:借记“其他业务支出(或相关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例如,设购货方从销货方取得的存货价值为117元,如生产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进项税金为17元。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为:117÷(1+17%)×17%=17(元)。取得货物时,借记“库存商品”100元,“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元;贷记“其他业务收入(或相关科目)”117元。冲减进项税金时,借记“其他业务支出”17元,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元。
如生产企业未开具发票或开具普通发票,由于该批货物公允价值为117元,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还是17元。取得货物时,借记“库存商品”117元;贷记“其他业务收入(或相关科目)”117元。冲减进项税金时,借记“其他业务支出”17元,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元。

Ⅳ 事业单位 会计主要考些什么内容

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

会考和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息息相关的专业知识,比如会让你编织银行余额调节表,或者会让你解释什么叫做零余额存款账户等。你需要先熟悉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是有区别的),如果有条件的话,可以找正在事业单位从事财务工作的人了解一下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特有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比如上面提到的零余额存款账户,这是行政事业单位独有的,一般企业是不会有这种账户的。
但是具体要看考试公告。

Ⅵ 国有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是什么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已于1996年10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有事业单位(以不简称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 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章 单位预算管理

第六条 事业单位预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七条 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事业特点、事业发展计划、事业单位收支状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确定。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少数非财政补助收入大于支出较多的事业单位,可以实行收入上缴办法。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条 事业单位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

事业单位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九条 事业单位根据年度事业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一级预算单位直接报财政部门,下同)。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条 事业单位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

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但是,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事业单位可以报请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调整预算;非财政补助收入部分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单位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Ⅶ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一般不计提折旧
购入时
借:事业支出(或专款支出)
贷:银行存款
同时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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